恨,能挑起爭端;愛,能遮掩一切過錯。
《“恨,能挑起爭端;愛,能遮掩一切過錯。》 美國社會心理學家費斯汀格(Festinger)有一個很出名的判斷,被人們稱為“費斯汀格法則”:生活中的10%是由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情組成,而另外的90%則是由你對所發生的事情如何反應所決定。 換言之,生活中有10%的事情是我們無法掌控的,而另外的90%卻是我們能掌控的。 費斯汀格在書中舉了這樣一個例子。 卡斯丁早上起床後洗漱時,隨手將自己高檔手錶放在洗漱台邊,妻子怕被水淋濕了,就隨手拿過去放在餐桌上。兒子起床後到餐桌上拿面包時,不小心將手錶碰到地上摔壞了。 卡斯丁疼愛手錶,就照兒子的屁股揍了一頓。然後黑著臉罵了妻子一通。妻子不服氣,說是怕水把手錶打濕。卡斯丁說他的手錶是防水的。 於是二人猛烈地鬥嘴起來。一氣之下卡斯丁早餐也沒有吃,直接開車去了公司,快到公司時突然記起忘了拿公事包,又立刻轉回家。 可是家中沒人,妻子上班去了,兒子上學去了,卡斯丁鑰匙留在公事包裡,他進不了門,只好打電話向妻子要鑰匙。 妻子慌慌張張地往家趕時,撞翻了路邊水果攤,攤主拉住她不讓她走,要她賠償,她不得不賠了一筆錢才擺脫。 待拿到公事包後,卡斯丁已遲到了15分鐘,挨了上司一頓嚴厲批評,卡斯丁的心情壞到了極點。下班前又因一件小事,跟同事吵了一架。 妻子也因早退被扣除當月全勤獎,兒子這天參加棒球賽,原本奪冠有望,卻因心情不好發揮不佳,第一局就被淘汰了。 這個案例裡,手錶摔壞是其中的10%,後面一系列事情就是另外的90%。 都是由於當事人沒有很好地掌控那90%,才導致了這一天成為“鬧心的一天”。 試想,卡斯丁在那10%產生後,假如換一種反應。比如,他撫慰兒子:“不要緊,兒子,手錶摔壞了沒事,我拿去修修就好了。”這樣兒子高興,妻子也高興,他本身心情也好,那麼隨後的一切就不會發生了。 可見,你控制不了前面的10%,但完全可以通過你的心態與行為決定剩餘的90%。 可是下面這個事例,是你,你能做好嗎? 在美國有一對夫婦,在婚後11年生了一個男孩。夫妻恩愛,男孩自然是二人的寶貝!男孩兩歲的某一天早晨,丈夫出門上班之際,看到桌上有一瓶打開蓋子的藥水,不過因為趕時間,他只大聲告訴妻子:“記得要把藥瓶收好!”然後就匆匆關上門上班去了。 妻子在廚房裡忙得團團轉,卻忘了丈夫的叮嚀。男孩拿起藥瓶,被藥水的顏色所吸引,覺得好奇,於是一口氣都給喝光了!藥水的成分劑量很高,即使成人也只能服用少量;由於男孩服藥過量,雖然及時送到醫院,但仍舊回天乏術! 妻子被突如其來的意外嚇呆了!不知該如何面對丈夫,更害怕丈夫的責備...... 焦急的父親趕到醫院,得知噩耗,非常傷心!看著兒子的屍體,望了妻子一眼,然後在她耳邊悄悄說了四個字,:“I love you dear!”(親愛的,我愛你!) 當我看到那句“I love you dear!”(親愛的,我愛你!)的時候,心中真是感慨萬千! 多麼簡單的一句話! 但要有多久的修煉、多大的包容、多深的人生智慧,才能在那種時刻,說出如此令人動容的一句話! 其實,一個人在遭遇不幸的事件時,如果不能選擇以最適當的方式去面對,那麼我們又怎能去面對未來,以及周邊的人、事、物。 要是這個事情發生在我們絕大部分人身上,我們可能會憤怒的辱駡,更甚衝動起來發送什麼慘劇也不是不可能的。最後絕大多數結局:夫妻之間有一層厚厚隔閡,婚姻破裂。 面對人生各樣的處境,我們都有選擇的能力。面對一件不幸的事件,你可以大發雷霆、怨天尤人,甚至責備所有的人,但事情卻不會因為這些而絲毫有改變。不幸的事,它會繼續地伴著你往後的生活,讓你背負著一生的痛苦活下去。 相反的,如果能放下怨恨和懼怕,換一個角度來看事情,勇敢的活下來,那麼事情的情況也許就不會如想像中那麼糟糕。很簡短的故事,但是能夠體會其中的道理,而且又能夠在真實的生活中實踐,又有多少人能做得到呢? 說到底這是一個心態問題。其實能幫助自己的不是他人,而是自己。倘若瞭解並能熟練運用“費斯汀格法則”處事,一切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在生活中,不妨讓我們養成:有,很好;沒有,也沒關係!這樣的想法。 這樣一來,我們便能轉苦為樂,逍遙自在!接受它!處理它!放下它! 能夠讓我們一生受用的一句話: “請隨手把你‘身後的門’關上吧!” “恨,能挑起爭端;愛,能遮掩一切過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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