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取締「併排停車」大執法 全台開出數千張2400元罰單。 別讓您的荷包不開心... 觀看數:1289 人
取締「併排停車」大執法 全台開出數千張2400元罰單。
別讓您的荷包不開心,請轉發!
自7月1日起,加重四倍罰金的「併排停車」開始大執法,首日全台各地警察機關開出「數千張」每張2400元的罰單,成績尚可,個距理論上每天應有十萬輛車次違規的估計,則成績不到十分之一,尚有大大加油空間。
學英文一年後她判若兩人,從職場砲灰變身國際菁英!
Sponsored By TutorABC
據調查分析,道路汽車「併排停車」是危害交通安全重大因素之一,尤其造成對機車行車安全威脅最大,經立法院去年底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併排停車罰鍰,由原來600元至1200元,一律提高為2400元,以資嚇阻,減少違規,同時亦加訂汽機車駕駛人行駛中抽菸致菸灰汙染或傷人,罰鍰600元,及輪胎胎痕深度不足之處罰,由行政院公布今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以「併排停車」罰鍰提高為四倍,且違規情形嚴重,如何執行和執行績效最受矚目。
據了解,由於今天是「併排停車」重罰的首日,各縣市警察機關均要求所屬基層員警「加強」取締,但多注重交通繁忙地區道路之併排違停小客車開單,對於數萬家便利商店或商家之裝卸貨貨車,則少有依法開罰單之舉,以致首日開罰單件數,較實際違停件數,起碼有十數倍之落差。
據警政署交通組長方仰寧曾對「併排違停」法令申釋,如汽車併排停車但駕駛人在駕駛座上者,不超過三分鐘為臨時違違停,可勸導或開罰單;若併排車駕駛人離座下車,則造成併排違停事實,執勤員警應依法開單處罰,不得以勸導替代。
sponsored ads |
sponsored ads |
但據實際了解,全台灣警察機關和四大便利超商、快捷貨運等或一般商家,都有「不成文」默契,對於其貨車併排停車裝卸貨時,即使司機離座下車裝卸貨,也不會予以依法取締處罰,以致造成和法律規定有相當落差情形,形成貨車有併排違停的「特權」,其他車輛則無,易引起不平等待遇之異議,尤其貨車併排危險性比小客車大得多。
針對送貨貨車併排違停極少告發乙事,一位交通主管坦承是事實,但實際上要執行有困難,因為員警如認真執行,一輛便利超商之送貨車,一天恐怕要接到數百張2400元罰單,如何「受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