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邁狗狗遭棄養 北市重罰飼主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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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民眾棄養的年老並有皮膚與眼部疾病的巴吉度犬。北市動保處提供
台北市動保處本月清查北市動物之家收容的有主犬隻領回情形,特別是年老或健康狀況不佳的犬隻,結果發現有飼主屢次接獲通知,卻遲不領回,動保處於本月11日開出惡意棄養罰單,重罰飼主5萬元。 動保處表示,去年接獲民眾通報,接著派員在松山區拾獲一隻年老並患有皮膚與眼部疾病的巴吉度犬,經動保處安置後,還以電話及公文多次通知原飼主,但飼主皆未出面領回,動保處乃依《動保法》開放民眾認養,狗狗於55天後找到新主人,但巴吉度犬在動物之家的照護成本花了1.1萬元,醫療成本更難以估計。動保處,由於原飼主迄今未曾出面關心犬隻去向,動保處因此依惡意棄養論處,開出高額5萬元罰鍰,並禁止原飼主再飼養犬隻或至全國各收容所認養動物。動保處長嚴一峰表示,動保法修法,提高惡意棄養罰鍰為3萬元至15萬元,以往都採最低額度罰鍰,此次考量狗狗年邁,加上兩度通知飼主,飼主皆避不見面,因此開出5萬元罰鍰,是北市首例最高的棄養罰鍰。
動保處統計,去年至今年2月底止,動保處受理與查察棄養動物案件共有136件,查證屬實開出棄養處分計19件,累計罰鍰高達45萬元,遭沒入的棄養動物24隻。棄養動物以犬跟貓為主,棄養型態以動物在外遊盪被拾獲或置於美容店家不領回最多。 不過,北市議員許淑華表示,飼主既有意棄養,若強迫領回,她擔心動物恐遭不測或不當對待,她認為應提高棄養罰鍰並專款專用,用以照顧遭棄養的動物,也藉以提醒飼主飼養寵物應負起養護責任。(郭美瑜/台北報導) 【本篇轉自蘋果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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