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要思念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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擠在愛的路上,看著人來人往,心不動就不慌張。 有時候,日夜思念。可是當思念的人出現在眼前,你卻安之若素。 近的,遠的,是一種習慣,無需太多言語,懂得就好。 很多習慣依然不變,喜歡坐在窗前或陽臺前,遙望遠方,無關甚麼,只是一種淡淡喜歡,感覺很平靜。
喜歡聽細細雨聲落下的聲音,那種穿入心間的溫柔,深深沉醉。 才發現自然的東西原來這般美好。 一個人品味的是回憶。兩個人品味的是愛情,當時間過去,我們忘記了我們曾經義無反顧地愛過一個人。
世人說,愛情是杯咖啡,或濃或淡,或甜或苦,主要是看自己放下的是甚麼,要我說,愛情就像季節,春夏秋冬,酸甜苦辣,自己品嘗。 甜甜的一份愛情是這樣的,無論你身在那裡,我的愛始終與你相伴。 斑駁的流年裡,有些劫難,終不能幸免,愛是一把手中的細沙,握得越緊,流得越快,最後,會一無所有。有些人,抓住了就是抓住了,錯過了就是錯過了,只能說情深緣淺。人生的旅途中有太多的岔口,一轉身也許就是一輩子。
一生太長,花期荼蘼,也抵不住荏苒時光。誰蒼白了誰的等待,誰無悔著誰的執著。 擱置在心上的不只是無奈,絲絲縷縷的,或有或無的都可以充斥自己。 再也沒有理由去相信任何人的承諾,因為承諾就像一句隨口說出的、無足輕重的話語,一樣卑微、一樣輕佻。 原本這個世界就是如此現實而平淡,我又能和它要甚麼呢?原以為只要一個轉身,便可以拋卻所有的牽掛與懷念,越是在那些相同的季節相同的日子裡,越容易記起,只輕輕一個滑落的腳步,足以能讓寂寞盈滿思緒。
為甚麼要思念一個人?有時候,那滋味並不好受,總是夾雜著淚水的鹹味與記憶的酸苦。如此掛念一個人,是不是因為兩個人一起的日子曾經那樣喜歡把自己掛在他身上?那時候,就是喜歡把自己掛在他高高的挺拔的身體上,緊緊勾住那寬闊的肩膀。 那一雙手,總是在你掛上去的時候牢牢地抱住你,那片胸膛,總是溫暖著你的心懷。能夠飛奔過去,雙腳離地,把自己掛在一個人身上,是多麼幸福和美好? 那一刻,誰都沒想過對方有一天會放手。 到了要放手的時候,我們才明白思念的滋味。
我曾經以為,女人都是飛蛾,生性擅長不怕死的撲火。 後來才知道,原來也有一種女人是候鳥,無論和如何都沿著一種靜謐的軌跡安寧的飛翔。所有的深情,原來是由許多細碎的時光一一串成的,就像一串亮著迷蒙微光的小燈泡,靜靜地俯伏在腳邊,照亮著我們彼此相依相伴的身影。 當時只道是尋常,直到一天,燈火已闌珊,才發現,那些尋常日子是多麼美好的祝福。感情裡,總會有分分合合;生命裡,總會有來來去去。 許多時候,風雨不是天象而是鎚煉,滄桑不是無奈而是襟懷。以一種灑脫的姿態放手,以一種微笑的心態達觀,淺淺喜歡,靜靜愛。 兩人在一起,不要去想對方愛不愛你,因為愛是經不起想的,你想得越多,傷就會越痛。有一天你會發現,原來愛情真沒那麼重要。 因為一生中會有很多段愛情,而陪你走到最後的,始終只有一個人。這一路上你會受到傷害,有一些愛,也會成為隱隱作痛的回憶。 當你愛我的時候,我就拼命的愛你。但如果你不愛我了,我就立刻止損絕不犯賤。愛情這種事情,是你情我願的,兩個人相愛才叫愛情,只有一個人貼上去,那還不如趁早相忘江湖。 平凡人有平凡人的浪漫,不需要驚天動地而是天長日久。 因為讓你記憶最深刻的不是愛情,陪伴你度過最久時間的,才是愛情。 我不相信天長地久的愛情,因為我不知道天長地久是多久? 我不相信永遠,因為我無法計算永遠的時間有多長。但是我真的相信世間有真愛,當兩顆相愛的心連在了一起,愛才會與天地共存,與生命同老,會牽手到白頭,不離不棄,幸福終老。原來,這樣的愛才是一輩子。 我們的愛如此麻辣,不是辛辣;麻辣是悠長低回的愛,日複一日,光陰溫潤了這份深愛。一如溫柔的指尖,掠過彼此裸露的脊背,企圖喚醒一場衍生在月下,凋零在輪回中的愛情。若我在你心上,情敵三千又何妨。 參考來源:http://hahall.com/archives/174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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