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尚未發育「成熟」,為何十三四歲就要出嫁?說了你別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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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嫁這自古以來就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兒,俗話說到“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到了歲數就該成家。現在啊,只要你開始工作了,家裡就開始催你談戀愛,結婚了。春節過年回家安排的相親就更是不用說了。隨著社會發展,女性的權利也逐漸與男性趨於平等,可若過了那適婚年齡,還是等被稱為“剩女”。 在古代,女性若是過了十六七歲還未出嫁,那問題可就嚴重了。
現在我國男性的法定結婚年齡是22周歲,女性是20周歲。這是怎麼定下來的呢?根據生物學上男女性身體的發育情況來看,這個時候就發育得差不多了,生出來的後代患先天性疾病的幾率也比較小。那古代女子才剛到十三四歲就得出嫁,那個年紀還是小毛孩兒,身體都還尚未發育成熟,為何就得匆匆出嫁了呢?小編說出來原因後,你可千萬別不信,因為事實就是如此。要知道在我國古代男女可謂是極不平等,男子可以三妻四妾,而女子便只能做他們的依附品。男子從十幾歲到五六十歲都可以娶妻,而女子如果過了十幾歲還沒有婚嫁,那承受的社會壓力可就大多了,甚至還會被懲罰。
中國歷朝歷代早婚的現象都非常普遍,指腹為婚這樣的故事也並非只是說說而已。前一段時間不是還有傳言要加收“單身狗”的稅務,這古代,還真就有這樣的法律。漢惠帝曾經頒佈過這樣一條律令——凡是在15歲之前沒能嫁出去的女子就要多交五倍的稅收。也正是有了這條法律,我們可以看到漢朝人數急劇上升。其實早在漢惠帝之前,便有這些類似的法律了。
春秋時期齊桓公便曾下令,女子年滿14歲就必須出嫁,隨後的越王勾踐,漢惠帝也都制定了相似的法律。有生物常識的我們都知道,這男女身體在十三四歲時根本都是尚未發育成熟,這種情況下生出的孩子也非常容易患病。那這些統治者為什麼還要下這麼奇葩的命令呢? 古代醫療不發達,有很多在現在看來不足掛齒的小病放在以前,那可就是不治之症了。所以我們也都知道,古人的平均年齡只有五十多歲,所以這古代人也少啊,哪兒有現在這麼多。百姓少了,這對統治者來說可不是一件好事,人少了,誰來幹活,誰去前線打仗啊。
於是他們就設法讓百姓多生,加之古代男尊女卑,女子便被淪為了生殖工具,毫無地位可言,哪還管你發育好了沒有。等這孩子長成青壯年了,便被拉去入伍行軍打仗,人又少了。周而復始,統治者便想出這樣一個辦法提高人口數量。 參考來源:http://www.healthyssky.com/d_WXl3NXpsdnU3VktTZUJOT3ZCUThrdz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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