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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便精煉可吃? 頂新案檢批彰院曲解專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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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劣油案一審判頂新前董座魏應充等被告全部無罪,引發各界譁然,二審台中高分院今首度開庭,公訴檢察官認為一審判決曲解專家鑑定人證詞,誤導民眾以為「大便精煉也可以吃」,將聲請傳喚台大教授孫璐西、林口長庚毒物科主任顏宗海、台大毒物理學研究所副教授姜至剛、台大食品科技研究所博士林穎聖等4名專家鑑定人,證明不良的原料油精煉後,即使檢驗合格,仍有危害人體健康的風險。 一審判決出爐後,台中高分檢公訴檢察官難以認同「大便精煉可供食用」說詞,仔細研究一審採用的專家證詞和解讀,認為一審法官曲解「食品工業發展研究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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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案一審判魏應充無罪引發輿論譁然,二審今首度開庭。資料照片

頂新劣油案一審判頂新前董座魏應充等被告全部無罪,引發各界譁然,二審台中高分院今首度開庭,公訴檢察官認為一審判決曲解專家鑑定人證詞,誤導民眾以為「大便精煉也可以吃」,將聲請傳喚台大教授孫璐西、林口長庚毒物科主任顏宗海、台大毒物理學研究所副教授姜至剛、台大食品科技研究所博士林穎聖等4名專家鑑定人,證明不良的原料油精煉後,即使檢驗合格,仍有危害人體健康的風險。

一審判決出爐後,台中高分檢公訴檢察官難以認同「大便精煉可供食用」說詞,仔細研究一審採用的專家證詞和解讀,認為一審法官曲解「食品工業發展研究產品製程研發中心主任」朱燕華及販售精煉設備給頂新的業者王耀祖證詞。

二審公訴檢察官於補充上訴理由中指出,朱燕華的原意,是供精煉的原料,仍須為符合規範的正常原料,精煉的目的只是淨化品質不穩定的油品,不能去除不好的物質,一審卻斷章取義指「如是它不是不正常的話,在精煉這方面都可以達到國家標準,那這可以供食用」,刻意忽略朱燕華緊接著說「那如果說這個原料不知道的什麼原料的時候,我就不敢講了」,最後簡化成「不管其原料如何,只要精煉後達到國家標準即可食用。」

設備商王耀祖也證稱,食用油精煉仍須掌握原料油的品質,「不可能將非食用油轉化成可食用油」,精煉設備只是針對酸價、顏色及膠質等微金屬雜質加以設計,一審卻忽略業者全部證詞及精煉在技術上及成本上仍有極限,截取片段解讀成「精煉可以擔保最後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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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不服彰化地院法官曲解專家證人的意見,已聲請二審傳喚4名專家鑑定人,其中台大教授孫璐西曾於一審判決後,在《蘋果日報》發表「頂新油品的問題關鍵」文章,直指大幸福油品出口及頂新公司收貨點交點時的報告不同,不只油的酸價過高,碘價也有了變化,而碘價只會在嚴重氧化和高溫油炸時才會降低,因此判斷「如果不是出口報告造假,就是兩份報告根本就不是同一批油。」

此外,顏宗海、姜至剛於去年11月28日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時,也曾提及不良原料油精煉後,雖檢驗合格,仍不能保證安全無虞,並強調「劣質原料油含有多少毒物質沒人 知道,如衛生組織認定人類可能致癌物異環胺,經動物實驗已證明可能引起大腸癌,之前檢驗頂新油品並未分析該毒物濃度…。」

最後一名專家證人林穎聖則曾於去年4月在嘉義地院審理永成公司違反食安法案中證稱:「如來源無法確定,即便檢驗合格,還是不能保證不會危害人體健康」等。

檢方將請這4名專家證人根據毒理學及臨床毒物科上的專業知識及食品科技實務經驗,針對「不良原料油精煉後是否可供人食用」表示專業意見,希望藉此反駁一審誤導民眾「大便精煉也可以吃」的錯誤印象。(許淑惠/台中報導)

【本篇轉自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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