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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歌手遭3次性侵凌辱 星國淫魔判鞭22下囚16年 觀看數:1788 人
新加坡一名無業男子林俊明在2013年凌晨攔截一名中國女歌手,並在20分鐘內當街3次性侵她,林男昨日下午被判囚16年10個月2周及鞭刑22下。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30歲的林俊明在2013年2月9日凌晨3時15分至3時35分,在羅拔申碼頭附近的道路,攔截一名到新加坡工作的中國籍KTV女歌手,並對她2次逼口交,以及手指性侵等。此外,在對林男的搜索過程中,發現他擁有13部色情影片。
高庭司法委員判刑時說,在新加坡公路上安全行走的希望,被林男令人震驚和明目張膽的行徑給粉碎了,因此判處林男16年多的徒刑和鞭刑2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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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轉述蘋果日報之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