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去看病拿藥時,醫師、藥師通常都會隨口一問「有沒有藥物過敏?」,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對藥物過敏呢?三軍總醫院臨床藥學部資深藥師葉爵榮表示,常見的藥物過敏症狀包括:疹、破、痛、紅、腫、燒等,若服藥後數日出現上述症狀,建議要盡快回診請醫師處置喔。
常聽人說「是藥三分毒」,有時在服用藥丸、塗抹藥膏、注射藥物等用藥行為之後,身體的免疫系統可能會出現防禦的發炎反應,這就是藥物過敏。根據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常見的藥物過敏反應包括6大徵兆:
1. 疹:皮膚起紅疹、水泡,或出現搔癢感。
2. 破:口腔潰瘍、出現傷口。
3. 痛:喉嚨疼痛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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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紅:眼睛紅腫、搔癢、灼熱感等不適症狀。
5. 腫:眼睛浮腫、皮膚紅腫、嘴唇腫等徵兆。
6. 燒:體溫升高,出現發燒症狀。
一般而言,藥物過敏常發生於服藥後數日內,但亦有可能延遲至服藥後2~3個月才出現發炎反應。葉爵榮藥師提醒,若出現上述藥物過敏的症狀時,建議及早就醫請醫師診斷,並告知過去用藥史以利醫師評估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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