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冷漠付費】
一九三五年的冬天,是美國經濟最蕭條的日子。 有一天,紐約窮人居住區的一個法庭上,正在審理一個案子。 被告席上站著一個衣衫破舊、滿面羞愧的年近六旬的老太太,她因偷盜面包店裡的面包被老闆告上了法庭。 法官審問道:「被告,你確實偷了xx面包店裡的面包嗎?」 老太太低著頭囁嚅地回答:「是的,法官大人,我確實偷了。」。 法官又問:「你為什麼去偷面包?難道是因為饑餓嗎?」。 老太太抬起頭,兩眼看著法官,說道:「是的,我雖然饑餓,但我的三個失去父母的孫子,已經幾天沒吃東西了」。 接著又激動地說:「我不能眼睜睜看著他們餓死。他們只是小孩子呀!」 老太太的話剛說完,旁聽席上響起嘰嘰喳喳的低聲議論。 法官敲了一下木槌,嚴肅地說道:「肅靜!下面宣佈判決。」 法官面向老太太:「按法律你有兩種選擇,即處以十美元罰金或是十天拘役。」 老太太為難地說:「我若有十美元就不會去偷面包。我願意拘役十天,但我那三個孫子誰能照顧呢?」。 這時候,旁聽席上站起一位男人,面對老太太鞠了一躬說:「請你接受十美元的判決吧!」 說畢,他轉身面向旁聽席上的其他人,掏出十美元,摘下帽子放進去。 又接著說:「我是紐約市市長,請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罰金,這是為我們的冷漠付費,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老祖母去偷面包來餵養孫子的城市。」 法庭上所有的人都驚呆了! 片刻,所有旁聽者都起立,每個人都拿出了50美分,放到市長的帽子裡,連法官也不例外。 按法律,老婦人偷竊面包被罰款,與外人何干? 人和人之間並非孤立無關,人來到這世間,作為社會的一份子,是訂有契約的:為我們的冷漠付費。 物質利益的來往,有法律的契約;行為生活的交往,有精神的契約。 懂得珍惜這種契約的人是高貴的。 當今的社會太冷漠!總有一天人們將會為自己的自私付出代價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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