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國家法院周五(15日)同意中國政府要求,判決將121名台灣籍詐騙犯引渡到中國。當局表示,這批台灣人分屬西班牙多個犯罪團體,他們被控「利用電話,詐騙中國境內人士的金錢」,詐騙金額超過1200萬歐元(逾4.22億元台幣),受害人數近3000人。
美聯社報導,國際刑警組織一年前通知西班牙後,西班牙與中國合作,在首都馬德里及巴塞隆納等城市破獲電信詐騙集團,逮捕269名華人,其中大部分來自台灣。西班牙法院同意中國要求,讓首批121名被告,引渡到中國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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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判決仍可向西班牙國家法院更高層級的法庭上訴,引渡令最後仍須由西班牙政府批准,不過行政部門鮮少推翻法院判決。
被告律師原本提出,部分被告是台灣籍,不應該引渡到中國,不過法院反駁,國際法已越來越接受「一個中國」原則,而在國際社會,除了與台灣有邦交的23個國家外(編按:目前僅剩20國),都認為台灣屬於中國,加上台灣自1978年起,已不屬於聯合國成員,與歐盟、西班牙也沒有外交關係。而西班牙和中國則有簽訂引渡條約。
西班牙官員指,破獲的跨國犯罪集團以西班牙為基地,打電話到中國及香港,一開始冒充是被害人的朋友或親人,警告詐騙。後來又冒充西班牙法官、檢察官或員警,謊稱調查詐騙,並指被害人涉及犯罪活動犯法,要求被害人依照指示,把款項轉存到犯罪組織的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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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發稿時間:03:26
更新時間: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