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年入5萬卻一分不掏,哪來的臉要在我四百萬全款買的房加你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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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 我和女朋友選好了房子,房款卻是我爸媽和我一起湊的錢,一次性付完全款買下來的。買完房子,我和我爸媽就再沒什麼錢了。
我和女朋友現在的工資都不高,房款是我前幾年,做生意賺來的,再加上我爸媽掏空了家底來幫我,所以才能一次性付完全款,寫了我一個人的名字。這樣我和女朋友結婚也就沒了後顧之憂,沒有貸款的壓力。 我以為這樣的打算,女朋友會非常感激。畢竟結婚後,就能入住婚房,又不需要她掏一分錢。可沒想到,
完了還責問我,說我口口聲聲說是為了和她結婚買的房子,為什麼不寫她的名字? 我和她協商了很久,可她還是一意孤行,堅持不加名字不結婚。可她年收入才5萬,買房她又一分不掏,憑什麼現在我和她一結婚,我就得在我全款買來的房子加她名字?這結婚條件未免太為難我和我爸媽了,我真不知道究竟該怎麼辦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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