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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一審無罪 檢:原審將人畜等同看待 觀看數:889 人
頂新案二審今天下午將在台中高分院進行準備程序,檢方指出,彰化地院一審判決忽視台、越已將飼料及食品分流管理,等於將「人、畜等同看待」。
台中高分檢指出,越南食品安全法於2011年7月1日生效實施後,食品(包括食用油脂)在整個生產、初步加工、加工、保管、運輸與銷售過程,均受到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令的管理與監控。
檢方表示,越南大幸福公司不符合越南食品安全法規定,並未取得「食品安全條件合格生產廠商證書」,而頂新卻以Vinacontrol公司不實的檢驗報告,將只能當飼料的油混充食用油,進口台灣供消費者食用。
此外,檢方也強調,彰化地院一審判決完全忽視台、越均已將飼料及食品分流管理,並稱食品與飼料只是依功能、使用目的區別分類,經精煉後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定,也可供人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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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原審完全忽視分流管理規定,等於將「人、畜等同看待」,並輕率推論頂新無違法行為,相當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