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徐姓男子(28歲)和15歲女友交往後,被控在今年5月間不顧女友的反對在徐男大溪住處性侵她;但徐男堅稱雙方未曾發生性關係,僅有親嘴擁抱而已!
而少女在社工訪談時曾提到「第一次發生性行為時一開始她是不願意的,有向徐男表達不想要,可是徐男疑似沒有停止的意思,而且事後徐男有請她服用避孕藥」,但在檢方偵查時則稱,她以為親親抱抱也算是性行為,且沒有說過徐男要她服用避孕藥等。
由於少女前後說法不一,又沒確切証據顯示徐男有強迫少女發生性關係等,桃園地檢署今予以徐男不起訴處分。(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