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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汗!加班時薪40元 東扣西扣月薪1萬

 

這樣賺錢,心安嗎? 《聯合報》報導,屏東縣新園鄉1家水產公司陳姓及張姓負責人夫妻,2年前利用漁船名義陸續申請9名印尼漁工來台,卻未上漁船工作,在工廠處理漁貨,檢方調查,水產公司規定,漁工每天加班到晚上7點才能吃外出吃晚餐,且須在晚上9點回到宿舍,逾時扣款1千元並禁足1個月;每天加班無休假,因勞工反映太累,才從去年3月起月休一天。 檢方說,漁工每月超時工作至少60小時,僅領約2千餘元的加班費,僱主並扣留勞工護照,漁工依基本薪水1萬9千元,但扣除服務費、貸款、全民健保、宿舍費、體檢費等,月薪實領8

 


這樣賺錢,心安嗎?
《聯合報》報導,屏東縣新園鄉1家水產公司陳姓及張姓負責人夫妻,2年前利用漁船名義陸續申請9名印尼漁工來台,卻未上漁船工作,在工廠處理漁貨,檢方調查,水產公司規定,漁工每天加班到晚上7點才能吃外出吃晚餐,且須在晚上9點回到宿舍,逾時扣款1千元並禁足1個月;每天加班無休假,因勞工反映太累,才從去年3月起月休一天。

檢方說,漁工每月超時工作至少60小時,僅領約2千餘元的加班費,僱主並扣留勞工護照,漁工依基本薪水1萬9千元,但扣除服務費、貸款、全民健保、宿舍費、體檢費等,月薪實領8千到1萬元,宛如血汗勞工,屏檢昨天偵結,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起訴陳姓負責人。(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這樣賺錢,心安嗎? 《聯合報》報導,屏東縣新園鄉1家水產公司陳姓及張姓負責人夫妻,2年前利用漁船名義陸續申請9名印尼漁工來台,卻未上漁船工作,在工廠處理漁貨,檢方調查,水產公司規定,漁工每天加班到晚上7點才能吃外出吃晚餐,且須在晚上9點回到宿舍,逾時扣款1千元並禁足1個月;每天加班無休假,因勞工反映太累,才從去年3月起月休一天。 檢方說,漁工每月超時工作至少60小時,僅領約2千餘元的加班費,僱主並扣留勞工護照,漁工依基本薪水1萬9千元,但扣除服務費、貸款、全民健保、宿舍費、體檢費等,月薪實領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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