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併排停車」大執法 全台開出數千張2400元罰單。 別讓您的荷包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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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併排停車」大執法 全台開出數千張2400元罰單。 別讓您的荷包不開心,請轉發!
學英文一年後她判若兩人,從職場砲灰變身國際菁英! 據了解,由於今天是「併排停車」重罰的首日,各縣市警察機關均要求所屬基層員警「加強」取締,但多注重交通繁忙地區道路之併排違停小客車開單,對於數萬家便利商店或商家之裝卸貨貨車,則少有依法開罰單之舉,以致首日開罰單件數,較實際違停件數,起碼有十數倍之落差。 據警政署交通組長方仰寧曾對「併排違停」法令申釋,如汽車併排停車但駕駛人在駕駛座上者,不超過三分鐘為臨時違違停,可勸導或開罰單;若併排車駕駛人離座下車,則造成併排違停事實,執勤員警應依法開單處罰,不得以勸導替代。
但據實際了解,全台灣警察機關和四大便利超商、快捷貨運等或一般商家,都有「不成文」默契,對於其貨車併排停車裝卸貨時,即使司機離座下車裝卸貨,也不會予以依法取締處罰,以致造成和法律規定有相當落差情形,形成貨車有併排違停的「特權」,其他車輛則無,易引起不平等待遇之異議,尤其貨車併排危險性比小客車大得多。 針對送貨貨車併排違停極少告發乙事,一位交通主管坦承是事實,但實際上要執行有困難,因為員警如認真執行,一輛便利超商之送貨車,一天恐怕要接到數百張2400元罰單,如何「受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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