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殺焚屍竹東少女 5惡煞「有教化可能」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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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嫌林春雄與女友黃曉雲,率眾虐死少女,焚屍棄置新竹縣竹林大橋下,少女遺體燒焦長蛆。資料照片
(更新:被害少女家庭現況)新竹縣竹東鎮自稱「冥王」男子林春雄(31歲),去年5月為幫女友及鄰居女童出氣,率4惡煞虐打14歲少女,林春雄還指揮2手下輪流性侵少女,林嫌還問:「爽不爽?」「誰的比較大?」被害少女奄奄一息,5嫌不顧死活棄置竹東大橋下,還到卡拉OK歡唱,事後繞回現場確認少女死亡才去上班,隔天竟潑汽油焚屍。去年7月遭竹檢依殺人、強制性交、毀損屍體等罪嫌起訴。新竹地院今天下午4時進行宣判,法官認5名嫌犯惡行重大,但仍有教化可能,將5人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全部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指出,黃曉雲與被害少女發生口角,去年5月17日晚間7時,林嫌與何嫌在網咖店徒手毆打邱女後,再由男友林春雄、陳嫌、何嫌、古嫌、黃嫌分別騎乘車,強押少女至大同國小旁步道以竹棍、安全帽等物毆打被害少女,期間陳嫌還指使未成年少女曾姓及謝童徒手毆打,直到路人制止才停手。
眾人又將被害少女載到河濱公園竹林大橋下,用石塊等堅硬物品或以拳打、腳踹要害,期間古嫌、何嫌還架住被害少女,指使曾童及謝童用石塊丟擲並重擊她頭部,最後5嫌還恐嚇,如果不接受性侵,就要將她活活打死,何嫌與古嫌性侵得逞後,林嫌還以:「爽不爽?」、「誰的比較大?」等言語污辱,被害少女最後不堪凌虐倒地不起,5嫌將她丟在原地等死,離開現場跑去卡拉OK。 期間陳嫌與古嫌返回竹林大橋下查看邱女狀況,發現被害少女死亡後,兩人將她棄置在偏僻草叢內,並返回卡拉OK店告訴眾人邱女死亡訊息,林嫌、陳嫌、古嫌與何嫌在晚間11時又返回現場,用砂石塗擦被害少女臉部,次日三人為湮滅罪證,購買汽油焚燒屍體。合議庭發現,5人共同對心智缺陷少女毆打凌虐,無視多次求饒,均未停手,甚至以輪流性侵方式「教訓」,事後還以遺棄、焚屍等方式企圖避免犯行被發現,可見惡性之重大,但手法與直接故意殺人方式有別,經台大醫院鑑定後認定有教化可能,但均需永久隔絕社會,最終合議庭仍依加重強制性交而殺人判5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蘋果》記者上午致電向被害少女父親詢問現況,發現電話已暫停使用,租屋處也人去樓空,當地里長透漏,少女父親在女兒後事結束後,曾告知要搬去中壢、龍潭一帶跟著老闆做工,「想離開這傷心地」,而大兒子在竹北跟著老闆學習美髮,二兒子、三兒子也在小吃店工作,四女兒因為智能障礙較為嚴重,目前入住教養院,案發後,曾在便利商店巧遇少女父親,但之後就音訊全無。(突發中心楊勝裕、黃羿馨/新竹報導)發稿時間:0800 (此篇轉述蘋果日報之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624/89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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