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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離婚那天,母親不許我和三歲女兒進門,15年後,母親向我求助! 觀看數:816 人
我前夫叫譚軒,是通過別人介紹認識的,交往過程中,我發現他不言談,不亂花錢。個頭樣貌也都說得過去,於是一年後我們結婚了。
我的噩夢就是從婚後開始的。婚後譚軒就對我說:以後開了工資,錢必須交給他統一管理。
我也沒放在心上,交就交唄,反正是一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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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懷孕六個月,比平日吃得多了些,譚軒母親說話了,她只許我每頓吃一碗飯,理由:吃多了孩子長的大,一旦剖腹產就是糟蹋錢。
我徹底傻眼。回娘家去學給母親聽。我母親說,嫁出去的女兒,生死由命,她管不了,讓我不要整日回來說東說西,惹她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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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親心裡只有我弟,這一點我早就知道,只是沒想到,在我受到吃不飽飯欺凌的時候,她還能說出這番話。
二、孩子出生了,見是個女孩,婆婆哭得那叫一個傷心,我丈夫也陪著他媽一起哭,彷彿末日來臨了一樣。
接下來的日子就沒法過了。母乳不夠,也一點奶粉都不給買,我反覆哀求丈夫,只得到他一句回答:餓著!死了更好。女兒3歲了,比同齡孩子矮半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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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歡天喜地就同意了,婆婆更是咯咯笑出了聲。辦完手續,我拎著一個大包,抱著3歲的女兒回了娘家。
母親來開的門,聽說我離婚了,擋在門口不讓我進。理由:我弟弟要結婚了,我一個離婚的人,身帶晦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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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樓,在小區的垃圾桶邊站住腳。打開我的大包,把裡面的東西清理了一下:只留了女兒四季的衣服,我自己的只留了一件厚的,其餘都扔到了,因為我抱著孩子,拿不動。
再數了數身上的錢,一共320塊,這是我們母女的全部家當,再次抱起女兒,拎著包兒走出了母親居住的小區。
三、雖然捨不得錢,但還是狠狠心住進了一家臨街的旅店,找落腳的地方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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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是一對好心的老夫妻,他們看了我半天,然後說:要不你在我這裡當服務員吧,工資不會虧待你。我幾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淚當時就落了下來。
胖胖的老太太抱住說我:孩子,都會過去的。她沒問我什麼,卻理解我的難處。就留在了那裡,老闆娘人太好了,先支付了幾個月的工資給我,讓我女兒送進了幼兒園。
我知道感恩,每天盡量多幹活。老闆夫婦人實在太好了,為我們母女提供了一個小小的單間不算,工資也多給我,平日借口菜做多了,然後送給我們吃,他們顧及了我的自尊。
這樣舒心的日子過了5年,女兒讀小學一年級的時候,老夫妻的兒子要接他們去外地養老,所以把店兌給了我,價格非常便宜,即便這樣,還是欠了他們錢。老夫妻走前,一個勁安慰我:錢的事兒別著急,什麼時候有再給。
四、我一口氣幹了十年,還清了欠老夫妻的錢,自己和女兒也豐衣足食。
15年後的一天,我母親突然出現在我的旅店裡,隔著這麼長的歲月,我差點認不出她來。她看著我說:你弟媳婦得了癌症,沒有錢治療。我看著她說:當年我沒進去屋,晦氣不是我帶進去的,所以我不能出這個錢。
母親想了想,又說:你真這麼狠心?二十萬而已,你幹了這麼多年買賣,能拿不出來?我直接說:和你比起來,我不算狠心,因為我任何時候都不會把無家可歸的女兒推出門。
母親喉頭動了動,最後一次張口問:你真不出這個錢?我堅定地說:絕對不出,我的每一分錢都賺的比別人更辛苦,都必須留給我自己的女兒。至於其他人,想都別想。
母親走了,臨走沒看我一眼。不看就不看,我再也不是15年前了,我關上門,放了一首好聽的歌。